如果國家福利體系缺失
《古典自由主義》讀書筆記(一)
在許多不了解歷史和現實的人看來,福利體制就是國家強制下的福利。這種體制的要點是:國家從公眾那里強制征收費用,不繳不行,然后,國家聲稱,將把這筆錢用于為所有公民提供基本或者更高的保障,并救濟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果你反對這種強制的福利體系,頭腦簡單的人就會以為,你是在主張,即使必敗無疑,窮人或其他弱勢群體也應該被拋入殘酷的“市場競爭”中去。他們認為,窮人將因此失去最后的依托,生活慘不忍睹。
他們當然很不理解怎么會有人抱有如此殘忍的主張,居然要反對福利。你告訴他,福利將扼殺人們工作的積極性,導致社會總產出的減少,因此損害所有人的利益。這種解釋對他們是無用的。他們會說,減少一些產出也沒什么,重要的是,不能讓窮人無依無靠。
或許,另一種解釋可以說服他們當中那些尚存部分理解力的人,那就是,如果沒有國家強制的福利,民間的福利只能發展得更好,為社會提供更加全面和細致的保障。在一個民間慈善機構發達的社會中,弱勢群特將得到更好的照顧,他們的生活和自尊將比國家福利下的社會好得多。同時,如果沒有政府的刻意壓制、破壞和阻撓,沒有官辦慈善的擠壓,民間慈善事業將非常發達。公眾的善心遠比一般認為的大得多、可靠得多。
為此,我將各舉美國和中國的一個例子,這兩個例子都是真實的歷史事實。
首先是美國的一段史實。
1960年代,美國致力于“偉大社會”計劃。這個計劃想要建立全面的國家福利體系。中國的許多國家主義者很向往這種類似的計劃。還有一些貌似自由主義者,實際上卻是國家主義者的人,打著問責政府的旗號——當然是責問政府為什么不剝奪更多、做得更多,也在孜孜不倦地推動中國走上“偉大社會”的道路。
我建議這些忙著幫助國家膨脹的人,抽時間看看美國“偉大計劃”前后民間慈善事業的變化。這種變化是耐人尋味的。
1940年到1964年,美國人收入中用于慈善事業的比例一直在上升。這個時期是美國經濟高速發展的時期。人們變富裕了,更愿意拿出錢來幫助他人了。
但是突然,在1964-1965年,這個持續上升的趨勢逆轉了。這時,經濟發展并沒有停止,仍然在高速增長中——美國經濟增長的放緩和停滯要到1973年才出現,人們的收入在增加,但人們拿錢幫助他人的意愿卻削弱了。
然后,到了1981年,美國經濟處在衰退期中,人們的收入停止增加,甚至減少了。但奇怪的是,趨勢卻發生了轉向,這次是有利于慈善的轉向。美國人捐助慈善占收入的比例轉為上升,并且是直線上升。在經濟衰退的情況下,美國人卻更愿意拿錢出來幫助他人了。
這是怎么回事?經濟衰退中收入減少的美國人,反倒比1964年經濟增長中的美國人更加慷慨,更加富有愛心。這是為什么呢?
看看美國政府的行為,答案就非常清楚了。
1964-1965年,正是林登·約翰遜總統開始“偉大社會”計劃的年頭。約翰遜總統宣稱:聯邦政府要發動一場對貧窮的戰爭。面對雄心勃勃的政府計劃,人們自然會想到,既然政府已經接管了幫助窮人這件事,自己就不需要再做什么了。
而到了1981年,新上臺的里根總統宣稱,要大幅度削減政府開支。看到政府收緊了錢包,人們就意識到,政府可能沒有那么多錢去幫助窮人了。如果政府不打算幫助窮人了,那他們就只好挺身而出,自己來幫助窮人了。
政府的官方福利計劃就是這樣壓制民間的慈善和互助的。而官方福利的后退和收縮,也就是這樣鼓勵和刺激民間慈善事業的。
那么,民間慈善事業有那么大的能力嗎?如果國家福利缺失,民間慈善能夠頂上來管用嗎?民間的慈善不是弱小和不穩定嗎?幾個好心人的捐助能夠解決社會保障問題嗎?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可以看看1930年前后的中國上海。
一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中國是沒有宗教的民族,中國人沒有終極關懷,只關心現世,因此也就不愿意拿出財富去幫助他人。中國人的慈善心是很薄弱的。
真的是這樣嗎?看看歷史罷。
清朝末年以來,上海就有著發達的民間慈善機構。太平天國的混亂以后,上海一時間“善堂林立”。民間慈善機構從事許多善舉:施舍棺材、施舍衣食、免費診病發藥、收埋死尸、補貼寡婦和孤老、收養棄嬰,等等。
到了1930年,民間慈善團體舉辦的至善事業的規模已經“足以支持上海的城市發展”。民間慈善團體的資金來源主要有:慈善團體自有房產的租金收入、商人和其他市民的捐贈、慈善團體自身某些經營活動的收入。另外,政府也給民間慈善團體一些撥款——注意,政府給民間慈善團體撥款,其效果要遠遠好于政府自辦慈善團體。
這時,上海民間慈善機構的財政規模有多大呢?他們能有多少錢呢?
一項嚴肅的統計研究得出的結果是驚人的。1930年前后,上海以華人為對象的民間慈善事業的財政規模可能超過了300萬元。
這個數字今天聽起來似乎并不多。為了理解這個數字的意義,我們來看看同期上海市政府的支出。1930年,上海市政府的財政支出是708萬余元,也就是說,民間慈善事業可支配的資金超過政府財政支出的40%!這是不是有些驚人呢?
2008年,北京市的財政支出是1786.4億元,上海是2645.5億元。這兩個數字的40%分別是715億元和1058億元。想想看,如果北京和上海現在每年能有這么多錢用于慈善事業,窮人和弱勢群體的生活還會有什么問題嗎?
現在官辦的福利顯然不可能有這么大的財政規模。貌似強大的國家福利,能夠給社會帶來的保障,相比民間的慈善機構,其實要薄弱得多。鼓吹國家福利的人,其實是在鼓吹一種更加不可靠、弱勢群體的處境更加糟糕的福利安排。如果再考慮到國家強制福利對生產的破壞,簡直可以說,鼓吹國家福利的人,是在故意和窮人過不去。
那么,當年上海的民間慈善到底效果如何呢?不必羅列繁瑣的數字,僅舉目前眾議沸騰的醫療為例。在1930年的社會發展水平下,各種上海民間慈善機構當時能夠為窮人每年提供免費診療六七十萬次,并發放藥物。當時上海人口一共有三百萬。也就是說,民國時期的上海,窮人患了病是有很大的機會得到診治,并得到一些基本藥物的。
我們今天的官辦醫療保障能達到這種水平嗎?
分析當時上海市政府支出的方向,會得出更有意義的結論。當時,上海市政府支出的大部分用于維持治安、教育和城市建設,其他公益開支很少。也就是說,政府承擔了維持治安和城市建設工作,社會福利基本由民間來操作,教育和衛生領域則由雙方共同參與。
我以為,這種分工的局面遠比今天政府包攬一切,或者試圖包攬一切的局面好得多。而民間慈善也果然不負眾望,募集到了今天難以想象的巨額資金。社會的保障水平是很高的。
關于當時民間慈善機構的正面作用,還可以有許多話可說。不過,上面列舉的事實,應該已經可以證明,中國人的慈善心是很強的,普通的中國商人和市民,遠比政府善良、能干和可靠得多。
如果想要有一個保障水平高,弱勢群體能得到最大限度救助的社會,我們到底應該致力于建設哪種福利體系?有兩個選擇:一、基于自愿和道德的、高效的民間慈善;二、基于強制和冷漠的、低效浪費的官方福利。應該選擇哪一個,還用多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