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像胡亂,推薦網站
最近開始嘗試用英文寫非論文文體,寫得興高采烈。這么多年,英文與我一直只是工具,只和處理和表達信息有關,我和它沒有感情,這層隔離是我和西方文化隔膜的主因。不是說我對西方歷史政治文學音樂一無所知,相反,我知道很多,但僅僅是知道。眾多的信息改變了我的思考方式,但和我內心的情感意象沒有關聯。我可以用英文說理,多加修改后可以通順清楚簡潔,但我無法用這語言抒情。腦子中沒有畫面和意象。嘗試突破這大隔膜,是我寫英文博客的主因。
我讀英文很快,但都雁過寒潭不留影,接收到的都是干巴巴的信息,其中水分血肉一律在閱讀過程中就排除掉了,根本不進腦子。但最近自己開始寫東西,情況便大不同。手頭一堆英文精彩的人的書,翻開任何一頁都能看上半天,根本不管他說什么,專看怎么說的,反復看。好比讀馮唐小說,你說他說了什么?好像什么也沒說。但就是好看,可以反復看,看不膩,這是文字的感覺和魔力。
這樣一來,就好像小學四五年級剛開始學寫作文,看到什么句子、詞、成語都要拿來生搬硬套一番,所謂“臭詞濫用”。就是照虎畫貓,往四不像的路線走,很好玩兒。從我自己寫中文的感受說,這條學習的路是對的吧。不管不顧生搬硬套看誰學誰,過個五年八年,應該能有自己的面目。當然也不一定,我現在的中文都還沒有面目,雜七雜八。不像魯迅阿城沈從文馮唐,文字就是招牌,不用看作者名字,讀上一段就知道誰是誰。
所以不管語法結構內容,這些問題我自己知道怎么處理,我專注于遣詞造句,然后追著問我的美國同學“感覺”如何?比如我用goatish把人馬座射手的猥瑣化,朋友說這個意象很好玩,他想不出,我就很開心,好像給孫悟空安了個豬腦袋,又好像看見雄赳赳偉光正對著銀河耍大刀的半人馬下班回到森林里就搖身一變成了半人羊的酒神潘一頭扎進了淫河。
生搬硬造也要講技巧,這技巧明顯還差得遠。比如我套搬FROST的名詩《The Road Not Taken》,希望自己中英文寫作的兩條路有一天交匯,以前一直寫中文,現在要走另一條路了。我于是寫:“So today I take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It has to make the difference.”朋友改:“So today I take the other, just as fair,though less traveled.” 韻律還在,但意思又深一層,也更貼近原詩的意象。
生搬硬造一定痕跡十足,這難免,目前階段,好玩兒為上。我寫國慶天安門廣場的字陣“聽黨指揮”:“I thought they were words inscribed in stone, as dead as the Old Man behind; but they are words written in stone, as permanent as the Party ahead.”自己覺得對仗工整韻律十足,而且空間位置和時間感都有,很得意。朋友評論說確實工整,但過于工整了,斧鑿痕跡太明顯:“this phrase seems intentionally highly wrought, as if you had been polishing it up in the back room before giving it to a customer. ”這是批評。不過我拿自己的英文寫作當小學生水平,所以就當這話是夸獎了,天對地海對風大陸對長空嘛,哈哈。
有兩個英文網站值得推薦一下,對我感受英語幫助很大。第一是古典詩歌朗讀;第二是講述英文單詞的故事。
我喜歡聽詩歌朗讀,國內出的唐詩宋詞朗讀的CD我看見了都會買,很多年前每天吃飯都會聽孫道臨丁建華喬榛朗誦唐詩,甚至因為朗誦和嗓音的關系喜歡幾個我并不覺得怎么會演戲的演員,比如濮存昕和王志文。普通話朗誦唐詩宋詞其實不太好聽,有一次某個臺灣朋友給我用客家話讀“十年生死兩茫茫”,和唱戲似的,好聽死了。現在幾乎天天聽人家朗誦英文古典詩歌,反復聽,感覺里面的婉轉承和。詩是要誦地,歌是要唱地,放在那里干巴巴的閱讀,感覺差太多。
Classic Poetry Aloud這網站就是詩歌朗誦的,有詩文有在線音頻有詩人照片,我不是每首都聽過,但我聽過的(很多是同一個人)嗓音都迷人,朗誦地真好。
鏈接:http://classicpoetryaloud.podomatic.com/
我喜歡英文單詞,在上面下過傻功夫(不苦,好玩兒)。幾乎一個字一個字地摳過GRE單詞,記憶那些單詞很容易,一個月可以搞定。但我花了9個月時間翻字典。用法,歷史,和背后的故事,所謂word lover是也。你說學到什么了么?好像也沒有。但就覺得好玩兒,聽說了很多稀奇古怪的故事。比如我看見“新郎”GROOM這個單詞的時候,就會想像洞房花燭夜兩只猴子靠在一起互相給對方梳毛撿虱子,不會想像新娘找到“飯票”了但會想到新娘找到買衣服的信用卡了。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故事,而大部分單詞都活了好幾百歲,故事更多。直到現在,我辦公室書架上仍然一排講單詞故事的書。
這里推薦的是一個瘋狂語言學家的博客,這哥們已經灌了四年多水了,每個單詞一篇文章,一千多篇了現在。寫的好玩兒不說,他還把每篇配圖,文字都制成了音頻,像故事一樣再給你講一遍,聲音還很好聽,真是圖文音樂(對,音頻還配樂了)并茂。不枉他一番心血,這博客現在成了名,首頁顯示下載和閱讀數量已經六百多萬了。唉,他一定不知道俺們這嘎的“才女”徐老師,否則都不好意思把這數字貼出來。(地址:http://podictionary.com/)
寫英文,像玩兒拼字拼圖。要學我的偶像Brendan O’Kane,中文寫的放蕩不羈奇異非凡。說自己瘦,就說:“頗像一條會走路的寬粉。”說天熱,就說:“窗外有個小孩剛剛自燃升騰為北京上空的又一朵黑云。”說夜景,就說:“飛機一下子穿過云海,我的城市暴露眼前,在下面延伸著,像一個在骯臟的路燈下砸碎的啤酒瓶子。”
我要像小學生剛學寫作一樣亂寫亂畫,讓上帝在他的羔羊身上剪金羊毛,讓狼外婆變成暴牙睡美人小紅帽變成王子,湊過去接吻的時候來一句:“What big teeth you have!”,讓赫拉雅典娜維納斯吃下那個象征最美女人的金蘋果然后長出Adam’s apple變身成男人。不好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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